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哪一種劃得來?
2022-03-23 17:02
現(xiàn)階段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有二種,一種是獨立記稅,就是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個月獲得的金額,依照按月轉(zhuǎn)換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獨立測算繳稅。這類記稅方法是一項稅收優(yōu)惠,對一般的工薪階層而言,假如全年度薪水遠遠高于年終獎金得話,挑選這類記稅方法一般會少繳個人所得稅。
只有挑選另一種記稅方法,即綜合所得記稅方法。
1、獨立測算繳稅
得到年終獎的本人,可以選用不將年終獎金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以本人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個月,按月轉(zhuǎn)換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來測算企業(yè)所得稅。計算方法:應(yīng)納稅所得額=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乘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劃入綜合所得記稅按年測算繳稅
居民個人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還可以挑選將整年一次性獎金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按年測算繳稅,即派發(fā)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與居民個人當月薪酬,選用累計預(yù)扣法測算個人所得稅。
留意,有關(guān)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居民個人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yīng)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來測算個人所得稅。
不一樣記稅方法,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額度不一樣
例如某員工每月薪水15000元,一季度獎勵金4000元,年終獎為48000元。每月符合我國要求的五險一金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減1000元,依照獨立記稅方式來測算,該員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48000乘10%-210=4590元。
若將該員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來測算個人所得稅,那麼該員工必須交納的稅金為(15000乘12 4000乘4 48000-60000-2000乘12-1000乘12)乘20%-16920=12680元。
二種年終獎計稅方法下經(jīng)營者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是不一樣的,在繳納終獎個人所得稅時,先各自選用這兩種方法測算一下應(yīng)納稅所得額,隨后挑選更加劃得來的記稅方式。假如不知道自身挑選哪一種記稅方法的,在本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繳時,這時是可以各自挑選獨立記稅、合拼記稅開展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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