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發(fā)過一年的獎勵金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2022-01-26 17:10
(一)獎勵金高過月薪的計算方式
依照年終獎繳稅要求,本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且獲得獎勵金當月本人的薪水、薪酬所得的高過(或相當于)稅收法律規(guī)范的花費扣除額時,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所得額=本人當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本人當月薪水、薪酬所得的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分別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二)獎勵金小于月薪的測算
獲得年終獎金當月本人勞務報酬所得小于花費扣除額的測算
假如在派發(fā)年尾一次性獎金的當月,本人薪水、薪酬所得的小于稅收法律規(guī)范的花費扣除額,應將年終獎金扣減“本人當月薪水、薪酬所得的與花費扣除額的差值”后的賬戶余額,再明確年終獎金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這時的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所得額=(本人當月獲得年終獎金-本人當月薪水、薪酬所得的與花費扣除額的差值)×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三)沒有獎勵金的計算方式
依據(jù)《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經營者獲得未含稅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計稅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審批》要求,針對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由企業(yè)壓力的,假如本人當月勞務報酬所得高過(或相當于)要求花費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如下所示:
1. 依照未含稅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的商數(shù),搜索相對應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shù)A;
2. 價稅合計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未含稅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一速算扣除數(shù)A)÷(1一稅率A);
3. 按價稅合計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的商數(shù),再次搜索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shù)B;
4. 應納稅所得額=價稅合計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shù)B.
被告方的獎勵金如果高過月薪,那麼這一獎勵金就獨立依照一個月的薪水來實現(xiàn)測算,做到了5000塊,那麼超出5000塊的這一部分就應當繳稅,而且是依照超量累進稅的辦法來繳稅,假如薪水小于月薪,那麼便會在獎勵金和薪水中間取一個誤差看這個差值是不是實現(xiàn)了交稅的門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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