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兩處以上獲得薪水怎樣繳個人所得稅?
2022-06-01 17:19
一、兩處以上獲得薪水怎樣繳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第八條要求“個人所得稅,以所得的人為因素繳稅扣繳義務人,以繳納所得的的企業(yè)或本人為義務人。本人在兩處以上獲得薪水、薪酬所得的的,繳稅扣繳義務人應當國家規(guī)定申請辦理稅務申報。義務人應當國家規(guī)定申請辦理全體人員全額的繳納申請?!?/p>
2.《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做好<個人所得稅自主稅務申報方法(實施)>的通告》(國稅發(fā)〔2006〕162號)第十一條第一款要求:“從兩處或是兩處以上獲得薪水、薪酬所得的的,挑選并固定不動向在其中一處企業(yè)所在城市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申請?!?/p>
3.個人所得條例全文第三十九條要求,在我國地區(qū)兩處或是兩處以上獲得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得的的,同項所得合并計算繳稅;上述第一項指薪水、薪酬所得的,第二項指個體戶生產制造經營所得,第三項對于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承包合同所得的;合拼繳稅指經營者在交納個人所得稅時,同一新項目兩處收益要總計,且只有扣減一次花費扣減規(guī)范;
4.個人所得條例全文第三十八條要求,自主申請的繳稅扣繳義務人,在納稅申報時,其在我國地區(qū)已繳納的稅金,準許按規(guī)定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
5.國稅發(fā)〔2006〕162號文檔第二十一條要求,經營者可以采用數據信息報文、郵遞等方法申請,還可以同時到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申請,或是采用合乎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要求的其它方法申請。
6.《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公布本人所得稅申報的通告》(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公示2013年第21號)要求,普通合伙人經營者獲得兩處及兩處以上薪水、薪酬所得的,或是獲得所得的沒有義務人的,或是別的情況,須申請辦理自主申報納稅時,填寫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表(B表)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申請時間為獲得所得的的次月15日以內。
操作實務剖析:1.本人獲得兩處及以上所得的的,應分別由義務人開展全體人員全額的繳納申請,與此同時其自己應挑選并固定不動向在其中一處企業(yè)所在城市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自主申請。
2.自主申請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1)一新項目兩處收益要總計,且只有扣減一次花費扣減規(guī)范;
(2)在我國地區(qū)已繳納的稅金,準許按規(guī)定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
【例1】小趙2017年2月在A企業(yè)獲得薪水6000元,在B企業(yè)獲得薪水4000元;以上所得的不包括本人壓力的三險一金。
1.小趙在A企業(yè)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000-3500)×10%-105=145(元);
2.在B企業(yè)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3.小李應交納個人所得稅=(6000 4000-3500)×20%-555=745(元);
應自主補交個人所得稅=745-145-15=585(元);
4.繳稅地址:挑選并固定不動向在其中一處企業(yè)所在城市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申請
5.納稅期限:3月15日之前(不考慮到國家法定假日的危害)
二、“特殊黨費”容許在個人所得稅抵扣
黨員個人根據基層黨組織繳納的搶險救災“特殊黨費”,容許在個人所得稅抵扣。
三、共產黨員繳納黨費計算數量是“稅后工資”書
(1)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津貼補貼就是指:依據我國關于規(guī)范津貼補貼的相關要求,對全國各地各企業(yè)機關人員廣泛派發(fā)的標準津貼補貼(工作中性補貼與生活性補助)。針對僅有少部分地域、一部分企業(yè)或獨特職位具有的津貼補貼,例如:艱難偏遠地區(qū)補貼、獨特崗位補貼和補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審理案件補貼、財務審計補助、紀委監(jiān)察審理案件工作人員補助、公安機關值崗崗位補貼、登陸密碼工作人員崗位補貼、信訪崗位津貼、有杰出貢獻權威專家享有的國務院津貼等)、改革創(chuàng)新性補助(公積金、住宅提租補貼、通信補助、交通費等),及其社保類補助、傷殘人員慰問金等,不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
(2)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稅后工資”就是指: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各種收益之和扣減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的賬戶余額。
例如,某省份政府機關的共產黨員,某月企業(yè)為其派發(fā)的薪資和各類津貼補貼的新項目有: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存補助、標準的工作性補貼與生活性補助,及其住宅提租補貼、通信補助、交通費、診療補助、公積金等。依照(黨費收繳管理規(guī)定)第一條和解答第一條要求的規(guī)格,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存補助、標準的工作性補貼與生活性補助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其他收入新項目不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以上納入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各種收益之和扣減該共產黨員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后的賬戶余額,即是其稅后工資繳納團費的數量。
(3)在公司,納入共產黨員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薪資的固定不動一部分和活的部分包含哪些項目?
現階段,因為公司人員工資新項目并沒有統(tǒng)一要求,對類似特性的薪水新項目在不一樣的公司稱呼也各有不同,因而,納入共產黨員繳納黨費計算數量的收益新項目,應當是不是合乎“相對性確定的、習慣性的薪資”的標準來明確。依據大部分公司的作法,“固定不動一部分”就是指在公司內員工廣泛派發(fā)的標準工資、職位(職務)薪水、專業(yè)技能薪水;職位(職務)津貼補貼?!盎畹囊徊糠帧本褪侵冈诠緝葐T工按時廣泛派發(fā)的獎勵和績效工資,針對僅有獨特職位派發(fā)的津貼補貼(如,有杰出貢獻權威專家享有的國務院津貼,高處、戶外工作和有危害、有害等職位派發(fā)的健康保健類補助),及其社保類補助、房補、加班加點補助、午餐費補助、嘉獎獎賞進行某種建筑項目有功功率工作人員下發(fā)的一次性獎金等,不納入共產黨員繳納黨費計算數量。
(4)推行年薪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怎樣繳納團費?
針對推行年薪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每月以當月具體獲得的薪酬收益為測算數量,年尾實現業(yè)績考核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具體領到薪酬的數量為測算數量,繳納團費的占比參考《黨費收繳管理規(guī)定》第二條要求實行。例如:某推行年薪制工作人員共產黨員年收入(稅后工資)30萬余元,在其中,基本上薪酬為6萬余元,與績效考核掛勾的薪酬為24萬余元?;旧闲匠昝吭骂I到5000元,屬于月收益3000--5000元的級別,1—11月份應按1%繳納團費,每月繳納團費50元;12月份實現與績效考核掛勾那一部分薪酬時領到的薪酬和按月領取的薪酬之和為24.5萬余元,屬于月收益10000元以上的級別,應按2%繳納團費,本月需繳納團費4900元(24.5萬余元x2%)。
現行政策根據:《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中組發(fā)[2008]3號)
現行政策根據:國稅發(fā)〔2008〕60號
四、顧主全額的為員工壓力稅金
計算方法為:
1.應納稅額=(未含稅總收入額-花費扣減規(guī)范-速算扣除數)/(1-征收率)
公式計算中的征收率,就是指未含稅所得的按未含稅級距相匹配的征收率;
2.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公式計算中的征收率,就是指應納稅額按價稅合計級距相匹配的征收率。
【例2】地區(qū)某公司代其員工(我國住戶)交納個人所得稅。2015年10月付款給李某的未含稅薪水為6000元RMB。測算該公司為李某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因為李某的薪資為未含稅收益,應計算為價稅合計的應納稅額后,再測算應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6000-3500-105)/(1-10%)=2661.11(元);
應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661.11×10%-105=161.11(元);即等同于企業(yè)具體給了員工6161.11元。
五、顧主為其員工壓力一部分稅金
1.顧主為其員工預算定額壓力一部分稅金的,計算方法為:
(1)應納稅額=員工獲得的薪水+顧主代員工壓力的稅金-花費扣減規(guī)范
(2)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2.顧主為其員工定率壓力一部分稅金
顧主為員工壓力一定百分比的薪水應繳的稅額或壓力一定百分比的具體應繳稅金。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額=(未含顧主壓力的稅金的總收入額-花費扣減規(guī)范-速算扣除數×壓力占比)/(1-征收率×壓力占比)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3】2015年某外資企業(yè)員工(國外住戶)月薪資12000元,顧主壓力其薪水所得的一部分30%的稅金;測算該經營者當月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1)應納稅額=(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
(2)應交納個人所得稅=7482.45×20%-555=941.49(元);在其中30%,即282.45元由企業(yè)壓力,即等同于企業(yè)給了員工12282.45元,別的70%個人所得稅由員工自身擔負。
六、年終獎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就是指行政單位、機關事業(yè)單位等義務人依據其全年度經濟收益和對員工全年度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狀況,向員工派發(fā)的一次性獎金。以上一次性獎金也包含年尾漲薪、推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方法的企業(yè)依據考評狀況實現的年收入和績效工資。
員工獲得除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之外的其他各種各樣項目獎勵金,如大半年獎、一季度獎、加班加點獎、優(yōu)秀獎、考勤管理獎等,一律與當月薪水、薪酬收益合拼,按企業(yè)所得稅法要求交納個人所得稅。
經營者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獨立做為一個月薪水、薪酬所得的測算繳稅,并按下列記稅方法,由義務人派發(fā)時代收代繳:
(1)先將員工當月內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于12個月,按其商數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假如在派發(fā)年尾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小于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范的花費扣除額,應將整年一次性獎金扣減“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與花費扣除額的差值”后的賬戶余額,按以上方法明確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將員工本人當月內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按此條第(一)項明確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測算繳稅,計算方法如下所示:
假如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高過(或相當于)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范的花費扣除額的,適用公式計算為:應納稅所得額=員工當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
假如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小于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范的花費扣除額的,適用公式計算為:應納稅所得額=(員工當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與花費扣除額的差值)×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4】吳某任職于地區(qū)某公司,每月交納“五險一金”2000元。
2018年3月企業(yè)擬對其派發(fā)當月薪水10000元、全年度一次性獎金60000元,則應繳個人所得稅:
全年度一次性獎金/12=60000/12=5000(元),稅率20%,速算扣除數是555元;
當月薪水10000-2000-3500=4500(元),稅率10%,速算扣除數是105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總共=(60000×20%-555)+(4500×10%-105)=11790(元);
避稅提議:派發(fā)全年度一次性獎金54000元,薪水16000元
全年度一次性獎金/12=54000/12=4500(元),稅率10%,速算扣除數是105元;
16000-2000-3500=10500(元),適用稅率25%,速算扣除數是1005元;
個人所得稅總共=(54000×10%-105)+(10500×25%-1005)=6915(元);
可節(jié)省個人所得稅:11790-6915=4875元。
現行政策根據:國稅發(fā)〔2005〕9號
七、年終獎計算方法一年應用一次
【例5】案件介紹(節(jié)選自海南省日報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A11版)
近日稅務工作人員在對某戶科技企業(yè)的檢測中發(fā)覺,該公司有的員工開展了職位內部結構調節(jié),因為財會人員粗心大意,在對其派發(fā)年尾一次性獎金時,把2014年的一次性獎金放到2014年年尾派發(fā),而2013年的一次性獎金正常的放到2014年今年初派發(fā),導致了這種員工2014年應用了2次年尾一次性獎金的特惠優(yōu)化算法,進而致使公司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公司財會人員覺得:盡管這種員工在一個本年度派發(fā)了2次年尾一次性獎金,可是派發(fā)年尾一次性獎金的歸屬本年度是不一樣的,因此一年內應用2次一次性的獎勵的獨特優(yōu)化算法,從本質而言,都不應該有錯。
企業(yè)所得稅法剖析:
依據《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調節(jié)本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等測算征繳個人所得稅方式問題的通告》(國稅發(fā)[2005]9號)的要求,在一個繳稅年內,對每一個經營者,該記稅法子只可以使用一次。若該公司把2014年的年尾一次性獎金放到2015年初派發(fā),就不可能有稅款風險性,也合乎基本,因為該公司財會人員粗心大意,對稅收優(yōu)惠欠缺掌握,給公司及員工本人都提供了損害。
此案中,公司應補征個人所得稅12183.68元,對企業(yè)做為義務人,無法執(zhí)行扣繳責任,被懲處稅金0.5倍處罰6091.84元。
【例6】某企業(yè)員工在2022年1月份獲得一部分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剩余的部分在3月派發(fā),某企業(yè)員工在第一次獲得年終獎金時已按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的記稅方法計稅個人所得稅,某企業(yè)員工第二次獲得年終獎金時不可以再應用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記稅方法,應劃入到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個人所得稅。
八、年終獎測算的“坑”
舉例說明:例如年終獎金為18000元,那麼要交納540元的稅,假如按年終獎金為18001元,則必須多繳稅1155.1元,即1695.1元;
54001元的年終獎金比54000元多納4950.2元;
發(fā)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納4390.25元;
發(fā)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納19250.3元;
發(fā)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納30250.35元;
發(fā)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88000.45元。
九、解除勞動關系獲得經濟補償的記稅方式
(1)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告破產,企業(yè)員工從該破產企業(yè)獲得的一次性安家費收益,免稅個人所得稅
(2)本人因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而獲得的一次性賠償收益(包含用人單位下發(fā)的經濟補償、日常生活補助金和別的補助金),其收益在本地去年社平工資3倍金額之內的一部分,免稅個人所得稅
(3)超出3倍金額一部分的一次性賠償收益,可視作一次獲得數月的薪水、薪酬收益,容許在一定時間內均值測算:以超出3倍金額一部分的一次性賠償收益,除于本人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數(超出12年的按12測算),以其商數做為本人的月薪水、薪酬收益,依照企業(yè)所得稅法要求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4)本人在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書后再度就職、受聘的,已繳稅的一次性賠償收益不會再與再度就職、受聘的勞務報酬所得合并計算補交個人所得稅
(5)本人領到一次性賠償收益時根據我國和政府要求的占比具體交納的公積金、個人醫(yī)療保險、基本上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稅其一次性賠償收益的個人所得稅時給予扣減。
【例5】某公司2016年7月解雇甲、乙、丙三名員工:
甲員工已經工作中3年,月收益10000元,解雇時企業(yè)給與一次性賠償30000元;
乙員工已經工作中10年,月收益15000元,解雇時企業(yè)給與一次性賠償150000元;
丙員工已經運行了18年,月收益20000元,解雇時企業(yè)給與一次性賠償300000元;
該企業(yè)所在城市去年社會發(fā)展平均收入為4萬余元/年。
去年平均收入的三倍=40000×3=120000(元)
(1)甲因與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得到的一次性賠償收益為30000元,低于120000元,因而,甲得到的一次性賠償收益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
(2)乙超出去年平均收入三倍以上的一部分=150000-120000=30000(元);折算月薪資30000÷10=3000(元);因為乙的折算月薪資低于花費扣減規(guī)范3500元,因而,乙也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
(3)丙超出去年平均收入三倍以上的一部分=300000-120000=180000(元);折算月薪資180000÷12=15000(元);企業(yè)應代收代繳丙的個人所得稅=[(15000-3500)×25%-1005]×12=22440(元)。
現行政策根據:稅務〔2001〕1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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