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不超過1.8萬可享有3%個人所得稅“低征收率”
2022-01-07 16:23
“如年終獎金不超過1.8萬余元,可享有3%的較低征收率?!笔胸斦謾嗤<覍π【幷f,“但一個繳稅本年度內(nèi),這類記稅方式每個人只有用一次。”臨近年底,許多企業(yè)逐漸派發(fā)年終獎金,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近日,小編求教了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
據(jù)市地稅局稅政處相關人員詳細介紹,現(xiàn)階段本市選用的年終獎計稅方式,實行的是2011年修定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他說道,“年終獎金”即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就是指行政單位、機關事業(yè)單位等義務人,依據(jù)其整年經(jīng)濟收益和對員工全年度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狀況,向員工派發(fā)的一次性獎金。在其中可包含年尾漲薪,及其推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方法的企業(yè)依據(jù)考評狀況兌付的年收入和績效工資。
總金額分擔至12個月明確征收率
這名稅務工作人員告知小編,依照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應先將本人獲得的年終獎金總金額(應納稅額)除于12,即分擔至12個月,按其所得的金額明確稅率;隨后以年終獎金總金額乘為此稅率,再減掉相對應的速算扣除數(shù),就可以獲得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即:年終獎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相對應征收率-相對應速算扣除數(shù)。
例如(以當月薪水所得的大于或等于3500元為例子):孫先生年終獎金為24000元,以24000除于12,其得數(shù)2000相匹配的稅率為10%,相匹配的速算扣除數(shù)為105(元),年終獎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為:24000×10%-105=2295(元)。
他表明,年終獎個稅記稅方式是一種較為“特惠”的優(yōu)化算法,由于個稅計算選用的累進稅制,如果不分擔至12個月后明確征收率,立即相匹配的稅點將很高。但這類“特惠”的記稅方法每一個繳稅本年度只有用一次。
與當月薪水多少有關系
依據(jù)稅收法律有關要求,假如派發(fā)年終獎金當月的本人薪水小于個稅起征點3500元,則可以用年終獎金先補充3500元再開展記稅;假如當月薪水超出或相當于3500元,則薪水與年終獎金各自獨立記稅,互相不危害。
在其中,如獲得年終獎金當月的本人薪水小于3500元的,年終獎金應納稅額收入額為:年終獎金-(3500-當月薪水)。即,年終獎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3500-當月薪水)]×相對應征收率-相對應速算扣除數(shù)。
如:張先生的年終獎金為12500元,其當月薪水為3000元,則其“年終獎金應納稅額收入額”為:12500-(3500-3000)=12000(元),用12000除于12,其得數(shù)1000相匹配的稅率為3%,相匹配的速算扣除數(shù)為0,年終獎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3%-0=360(元)。
同月派發(fā)“雙薪”可合拼記稅
據(jù)了解,在同一個月內(nèi)派發(fā)年終獎金和年終雙薪的,可依據(jù)單位類型各自看待。在其中,如歸屬于機關單位,則“雙薪”可按年終獎金解決;假如歸屬于公司,有“雙薪”也是有年終獎的,可合拼為年終獎金,不然劃入當月薪水記稅。
例:劉先生所屬單位歸屬于機關單位,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金在同一個月內(nèi)派發(fā),年終獎金為10000元,年終雙薪為3500元,當月薪水為2000元,則應納稅額為:(10000 3500 2000)-3500=12000(元),12000除于12,得數(shù)1000相匹配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shù)為0,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3%-0=360(元)。
但市地稅局相關人員提示,大半年獎、一季度獎、加班加點獎、優(yōu)秀獎、考勤管理獎等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之外的別的各種各樣項目獎勵金,則不可以依照年終獎計稅方式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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