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1-09-09 17:48
【問題】
個人取得的年終獎金,應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答】
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并按照以下辦法計算應繳稅額:
先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應納稅額。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當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以后的余額,按照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在一個納稅年度以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年終雙薪合并到發(fā)放當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離退休人員取得的過節(jié)費,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離退休工資以外的獎金補貼征稅問題的批復》規(guī)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即離退休人員當月從原任職單位取得各項生活補貼、獎金、實物等,在減除費用扣除額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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