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獲得年終獎金當月薪水小于5000元如何記稅?
2021-08-03 17:38
本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當月一切正常薪資小于5000元,如何記稅?
答: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稅金時,不會再考慮到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是不是小于5000元。
挑選可用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現(xiàn)行政策的,依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稅務總局〔2018〕1611號)第一條相關要求實行。
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劃入當初綜合所得,以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除于12個月獲得的金額,依照本通告應附按月計算后的綜合性所得稅稅率表(下稱月度稅率表),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獨立測算繳稅。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所得額=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還可以挑選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測算繳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劃入當初綜合所得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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