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計提派發(fā)賬務處理如何做?
2022-10-18 17:19
工資計提派發(fā)賬務處理如何做?
答:最先每月計提工資和住房公積金時,依照應對各個部門人員工資金額確定有關的成本,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運行成本——薪水
營業(yè)費用——薪水
產品成本(產品成本)——薪水
研發(fā)費用——薪水等
貸:應對員工薪酬——薪水
次之按每月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中,企業(yè)需承擔的那一部分計提社保及公積金,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運行成本——住房公積金
營業(yè)費用——住房公積金
產品成本(產品成本)——住房公積金
研發(fā)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應對員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一般來說,公司都是在下月派發(fā)上月薪水并交納上月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接下來我們假定,社保繳費在發(fā)放工資以后,則發(fā)工資時需作如下所示會計分錄:
借:應對員工薪酬——薪水
貸: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金――應交個稅
存款
留意:以上會計分錄中其他應收款的過程當中住房公積金就是指本人需承擔的社會保險及個人公積金,由于是自己承擔,但是最終須經企業(yè)交納,因此在發(fā)工資的的時候,這一大筆錢先從應發(fā)送給員工薪水里給扣了出去,今后再上交,因而臨時構成了公司的一項債務。
發(fā)放工資結束,交納社保后的需作如下所示會計分錄:
借:應對員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
貸:存款
以上會計分錄里的應對員工薪酬里的住房公積金就是指企業(yè)承擔一部分,其他應收款里的住房公積金就是指本人需承擔的那一部分,這兩項額度總計即是此次已交納的個人社保及公積金。
每月計提工資但是沒有派發(fā)如何做會計解決?
依照收付實現(xiàn)制原則和稅收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收益必須開支般配比。工資支出是公司的一項重要開支,當然需要和當期的生產經營及收益相匹配。因此一般企業(yè)都要在每一個月末前記提本月理應承擔的薪水,進而記入當期的成本。當月計提薪水,一般下月派發(fā),當然你也可以就在那當月派發(fā)。
因而,假如是每月計提工資但是沒有發(fā)放狀況,能夠這么做:
1、發(fā)工資:
借:應對員工薪酬-薪水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本人)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本人)
應交稅金-應交個稅
存款/貨幣資金
2、交納社保:
借:期間費用-社保(企業(yè))
期間費用-個人公積金(企業(yè))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本人)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本人)
貸:存款
3、交個稅:
借:應交稅金-個稅
貸: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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