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
2022-10-18 17:05
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guī)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十四條關于預售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是否申報納稅的問題相關規(guī)定:“根據細則的規(guī)定,對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因此,對納稅人預售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當地稅務機關規(guī)定預征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按規(guī)定比例預交,待辦理決算后,多退少補;當地稅務機關規(guī)定不預征土地增值稅的,也應在取得收入時先到稅務機關登記或備案?!?/p>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10]53號)第二條規(guī)定:“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qū)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qū)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qū)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是否為含稅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guī)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第一條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確認問題規(guī)定: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
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地區(qū)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
小編以舉例的方式給大家介紹
例如:2019年1月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銷售商品房時,取得了預收款1100萬元(含稅收入),該公司所在地適用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3%。那么,該公司應繳納預征土地增值稅多少元?
計算企業(yè)取得預售款預繳的增值稅:1100萬÷(1+10%)*3%=30萬元
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1100-30=1070萬元
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稅額:土地增值稅預征稅額=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征率=1070*3%=32.1萬元
關于上述問題: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件,在預收款收到的時候核算其增值稅,在計算其土地增值說的時候將增值稅部分扣除后,所得的收入在根絕企業(yè)自身在稅務局核定的是那種增收方式,實用那種中稅率進行核算。希望本次小編能幫助到你,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盡快回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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