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技術維護費賬務處理
2022-09-05 16:38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技術維護費賬務處理
企業(yè)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的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guī)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yè)發(fā)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guī) 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1)購入專用設備時,
借:管理費用(價稅合計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應付賬款
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抵減稅款)
貸:管理費用
2)支付技術維護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xiàn)金
抵減增值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抵減稅款)
貸:管理費用
政策依據:
而在財稅【2012】13號中也明確了購買稅控設備與支付稅控設備的會計處理,金稅盤屬于稅控設備之一,根據官方文件要求,購買稅盤應先記入固定資產,同時增加減免稅額與遞延收益,后面再按期折舊,將遞延收益逐步分攤整理的。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yè)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第四條規(guī)定:“按稅法有關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yè)按規(guī)定遞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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