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機構(gòu)申請辦理所得稅合拼繳稅成功后生效時間從什么時候開始
2022-08-09 16:38
難題:總分機構(gòu)申請辦理所得稅合拼繳稅成功后生效時間從什么時候開始?
同一區(qū)域的總分機構(gòu),子公司獨立申請了第一季度所得稅后,申請辦理匯總納稅,請問一下,匯總申報生效時間是什么時間呢?第二季度或是?
解釋: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三條要求:所得稅按納稅年度測算。納稅年度自陽歷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因而,總分機構(gòu)在申請匯總納稅后,是以當年的1月1日逐漸生效的。
針對一季度早已各自獨立預繳稅款申報的,并不影響本年度匯總申報繳稅可以從1月1日開始計算;各自預繳稅款的稅費,會加在一起測算預繳稅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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