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在建項目要納稅嗎
2022-07-19 16:59
售賣在建項目要納稅嗎
答:個人和單位出讓建設中的項目時,無論是不是申請辦理項目立項人與土地使用人改名辦理手續(xù),其實質是出現(xiàn)了出讓房產使用權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個人行為,針對出讓建設中的項目個人行為應按下述方式繳納增值稅:
1.出讓已經完成土地資源早期開發(fā)設計或正在進行土地資源早期開發(fā)設計,但并未進到施工階段的建設中的項目,按“出讓無形資產攤銷”稅收分類中“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新項目繳納增值稅。
2.出讓已進入房屋建筑施工階段的建設中的項目,按“銷售不動產”稅收分類繳納增值稅。
建設中的項目就是指項目立項基本建設但還沒竣工的建筑項目或其它項目建設。
房地產開發(fā)商容許扣減的土地價款范疇
房產開發(fā)公司向政府機構付款的土地價款,包含土地資源買受人向政府機構付款的征收土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資源早期開發(fā)費用和土地交易盈利等。
《山東省我國稅務局有關全方位拉開房地產營改增相關政策問題的解釋(之二)》第十五條有關房產開發(fā)公司容許扣減的土地價款范疇難題的要求廢除。
之上就是我們給您解釋的有關“售賣在建項目要納稅嗎”的難題。根據(jù)我國稅收法律暫行規(guī)定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qū)遷移土地資源、房屋權屬,承擔的個人和單位為房產契稅的經營者,理應按照本法規(guī)的要求繳納契稅。因此在建項目出讓是必須繳納房屋契稅的,自然還包含增值稅、所得稅、合同印花稅這些。如果您也有疑惑,歡迎進入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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