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確定限期繳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能否獨立挑選納稅期限
2021-10-14 17:09
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一樣,其享有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作用很有可能存有差別。舉例子:
例1:某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總額分別是5萬余元、11萬余元和12萬余元。假如按月繳稅,則僅有1月的5萬余元可以享有免稅政策;假如按季繳稅,因為該一季度銷售總額為28萬余元,未超出免稅政策規(guī)范,28萬余元所有能享有免稅政策。
例2:某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總額分別是8萬余元、11萬余元和12萬余元,假如按月繳稅,1月份的8萬余元可以享有免稅政策,假如按季繳稅,因為該一季度銷售總額31萬余元已超出免稅政策規(guī)范,31萬余元均不能享用免稅政策。
根據上述狀況,為保證小規(guī)模納稅人充足享有現行政策,依照固定不動限期繳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能夠按照自身的真實生產經營情況挑選推行按月繳稅或按季繳稅。但一經挑選,一個會計期間內不能變動?!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會計期間自陽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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