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酬勞可作工資薪金所得開支在企業(yè)所得稅抵扣?
2021-09-16 16:53
獎酬勞可作工資薪金所得開支在企業(yè)所得稅抵扣?
例:本企業(yè)按新項目凈收入的25%至35%獲取獎酬勞,獎酬勞用以獎賞作出貢獻的科研人員,這種獎酬勞是不是還可以做為薪水、薪酬開支在所得稅抵扣?
依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公司產(chǎn)生的合理性的薪水、薪酬開支,準許扣減。前述所稱薪水、薪酬,就是指公司每一繳稅本年度付款給在本公司就職或是受聘的員工的全部現(xiàn)錢方式或是貨幣性方式的勞務報酬,包含標準工資、獎勵金、補貼、補助、年尾漲薪、加班費,及其與員工就職或是受聘相關的收益性支出。
因而,公司具體下發(fā)的獎酬勞合乎以上文檔要求的,能夠做為薪水、薪酬開支在公司個人所得抵扣。
公司什么福利性補助能夠做為工資薪金所得開支在抵扣?
依據(jù)《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公司工資薪金所得及員工福利費扣減情況的通告》(國稅發(fā)〔2009〕3號)第一條的要求,公司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要求的“有效工資薪金所得”的確定標準,第三條要求了員工福利費的范疇。公司的福利性補助,假如納入公司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規(guī)章制度、固定不動與工資薪金所得一起派發(fā),且合乎國稅發(fā)〔2009〕3號文檔第一條有關工資薪金所得的要求,可做為工資薪金所得開支,按照規(guī)定在抵扣。
對于獎酬勞可作工資薪金所得開支在企業(yè)所得稅抵扣的這一難題,原文中已做出具體的解釋,假如常說的獎酬勞,是合乎稅收法律所規(guī)范的,能夠做為薪水、薪酬開支在公司個人所得抵扣,公司什么福利性補助能夠做為工資薪金所得開支在抵扣?敬請關注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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