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yǎng)老金加反聘薪水是不是必須代收代繳交個人所得稅呢?
2021-08-27 16:18
退休養(yǎng)老金加反聘薪水是不是必須代收代繳交個人所得稅呢?
答:我認識到,退休養(yǎng)老金加反聘薪水仍必須代收代繳交個人所得稅的。
《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本人做兼職和退休職工再就職獲得收益如何計算征繳個人所得稅難題的審批》(國稅發(fā)[2005]382號)要求,退休職工再就職獲得的收益,在扣除按個人所得要求的成本減除規(guī)范后,按薪水、薪酬所得的應納稅額新項目交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合乎以下標準的,歸屬于“退休職工再就職”:
(1)受聘工作人員與用人公司簽署一年之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書(協(xié)議書),存有長期性或持續(xù)的雇傭與被雇傭關聯(lián);
(2)受聘員工因事假、病事假、請假等因素無法一切正常出勤率時,仍享有固定不動或標準工資收益;
(3)受聘工作人員與公司別的宣布員工享有同樣福利、個人社保、學習培訓以及他工資待遇;
(4)受聘員工的職位升職、職稱評審等工作中由用人公司承擔機構。
看完了給您提供的以上根據,堅信您這下應當明白了:退休養(yǎng)老金加反聘薪水必須代收代繳交個人所得稅。大量有關稅務層面的專業(yè)知識,盡在,歡迎你的多多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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