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稅四種稅款籌劃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早已修定并各自由國務院令[2008]第539號及國家財政部令[2008]第052號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在我國國內生產制造、委托加工物資和進口本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日用品的部門和本人,及其國務院辦公廳明確的市場銷售本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日用品的別的部門和本人,為所得稅的經營者,理應按照本規(guī)章交納所得稅。所得稅是價內稅,其稅賦的多少可以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收益水準,公司根據所得稅稅款籌劃,減少所得稅負,可提升公司的經濟收益。所得稅籌劃可主要從下面幾層面開展:
一、挑選最好的應稅消費品生產加工方法,減少所得稅負
公司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能夠選取自主生產加工,還可以挑選委托加工物資。自主生產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制造業(yè)企業(yè)依照銷售額和要求的繳稅計算交納所得稅。經營者持續(xù)生產自產自銷自購的應稅消費品的,無需交納所得稅。用購入的已納所得稅的商品持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時,能夠扣減購入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所得稅稅金。委托加工物資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委托方代辦代交社保所得稅;委托加工物資的應稅消費品取回后,能夠在本公司再次生產加工成應納稅額成品,還可以立即對外開放市場銷售。再次生產加工再對外開放售賣的,原付款給委托方的所得稅能夠抵稅;立即對外開放售賣的,不會再交納所得稅。
公司開展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籌劃時按應稅消費品生產加工方法開展計算,挑選所得稅負最少的計劃方案,現(xiàn)舉例說明剖析比照以下:
(一)挑選自主生產加工應稅消費品計劃方案
1.挑選自主購入原料,自主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
[例1]南京金陵煙廠購入一批煙草使用價值200萬元,提前準備由一生產車間生產加工成煙斗絲,預估加工成本為2二十萬元,隨后由二生產車間生產加工成甲類煙草,預估加工成本為80萬元,生產制造結束后售賣甲類煙草,預估未稅銷售額為1五百萬元,甲類煙草消費稅稅率暫按45%測算,煙斗絲消費稅稅率為30%,公司營業(yè)稅稅率為25%。
南京金陵煙廠自主生產加工生產制造甲類煙草應繳所得稅稅款=1500×45%=675(萬余元)
南京金陵煙廠自主生產加工生產制造甲類煙草稅前利潤=(1500-200-220-80-675)×(1-25%)=243.75(萬余元)
2.挑選用購入已納所得稅的原料再次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
[例2]南京金陵煙廠購入早已交納所得稅煙斗絲使用價值49五萬元(注:早已交納所得稅煙斗絲使用價值49五萬元測算參照例3),提前準備資金投入加工成本80萬元再次生產加工成甲類煙草對外開放售賣,預估未稅銷售額為1五百萬元,甲類煙草消費稅稅率暫按45%測算,煙斗絲消費稅稅率為30%,公司營業(yè)稅稅率為25%。
南京金陵煙廠用購入已納所得稅的原料再次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應繳所得稅稅款=1500×45%-495×30%=526.50(萬余元)
南京金陵煙廠稅前利潤=(1500-495-80-526.50)×(1-25%)=298.88(萬余元)
?。ǘ┨暨x委托加工物資應稅消費品計劃方案
1.挑選授權委托別的公司生產加工應納稅額半成品加工取回后,在生產為成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
[例3]南京金陵煙廠購入一批煙草使用價值200萬元,提前準備授權委托富華煙廠生產加工成煙斗絲,預估加工成本為2二十萬元,生產加工后煙斗絲由南京金陵煙廠取回再次生產加工成甲類煙草,預估加工成本為80萬元,生產制造結束后售賣甲類煙草,預估未稅銷售額為1五百萬元,甲類煙草消費稅稅率暫按45%測算,煙斗絲消費稅稅率為30%,公司營業(yè)稅稅率為25%。
授權委托富華煙廠生產加工成煙斗絲代辦代交社保所得稅稅款=(200+220)/(1-30%)×30%=180(萬余元)
南京金陵煙廠應繳所得稅稅款=1500×45%-180=495(萬余元)
南京金陵煙廠稅前利潤=(1500-200-220-80-495)×(1-25%)=378.75(萬余元)
2.挑選授權委托別的公司生產加工成品取回后立即對外開放營銷方案
[例4]南京金陵煙廠購入一批煙草使用價值200萬元,提前準備授權委托富華煙廠立即生產加工成甲類煙草,預估加工成本為三百萬元,甲類煙草生產制造結束后南京金陵煙廠所有取回對外開放售賣,預估未稅銷售額為1五百萬元,甲類煙草消費稅稅率暫按45%測算,煙斗絲消費稅稅率為30%,公司營業(yè)稅稅率為25%。
富華煙廠生產加工甲類煙草代辦代交社保所得稅稅款=(200+300)/(1-45%)×45%=409.09(萬余元)
南京金陵煙廠取回甲類煙草對外開放售賣時不會再交納所得稅。
南京金陵煙廠稅前利潤=(1500-200-300-409.09)×(1-25%)=443.18(萬余元)
從之上四個實例南京金陵煙廠稅前利潤的數(shù)值開展挑選,第一應挑選授權委托別的公司生產加工成品取回后立即對外開放營銷方案;第二應挑選授權委托別的公司生產加工應納稅額半成品加工取回后,在生產為成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第三應挑選用購入已納所得稅的原料再次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第四應挑選自主購入原料,自主生產制造應稅消費品對外開放營銷方案。
之上不一樣生產加工方法造成稅前利潤差別的首要緣故,是由于不一樣生產加工方法應稅消費品的比例稅率不一樣,自主生產加工的應稅消費品,記稅的比例稅率為商品銷售價錢,稅賦最重要,選購應稅消費品再次生產加工方法,盡管以商品銷售價錢為比例稅率,但容許扣減購買原料的早已交納所得稅稅款,稅賦相應比較輕,委托加工物資應稅消費品,記稅的比例稅率為構成購買價或同行業(yè)市場價格,其通常小于商品銷售價錢,而小于的這一部分,事實上未交納所得稅,故稅賦最輕。
二、更改獲得生產要素方法,減少所得稅負
[例5]華光企業(yè)提前準備以自產自銷的150輛摩托向前走橡塑廠獲得其制造的塑膠材料,華光企業(yè)本月市場銷售相同型號規(guī)格摩托有二種價錢,各自為以4五百元的價格市場銷售了200輛,以600零元的價格市場銷售了300輛,摩托消費稅稅率為10%。
按所得稅法要求:經營者用以獲得生產要素和消費資料,項目投資入股投資和抵付負債等領域的應稅消費品,理應以經營者類似應稅消費品的最大市場價格做為計稅基礎測算所得稅,故華光企業(yè)獲得塑膠材料,應按摩托本月最大市場價格600零元/輛測算應繳所得稅稅款=150×6000×10%=90 000(元)。
對之上實例開展稅款籌劃,可考慮到更改生產要素獲得方法,將摩托先市場銷售,再用銷售款選購塑膠材料,華光企業(yè)市場銷售150輛摩托可按摩托的月加權平均值價格測算應繳所得稅,摩托的月加權平均值價格=(4 500×200+6 000×300)/(200+300)=5 400(元/輛),市場銷售摩托應繳所得稅稅款=150×5400×10%=81 000(元),比籌劃前節(jié)省所得稅=90 000-81 000=9 000(元)。
三、更改成套設備日用品的市場銷售包裝方式,減少所得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