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群體稅款籌劃實例
2021-07-12 17:53
實例情況:
A公司,關鍵開展學習培訓業(yè)務流程,年薪數百萬。企業(yè)已有精英團隊關鍵開展經營、營銷推廣、適用等作用,具體老師絕大多數是外界聘請的臨時性老師,本年度成本費也是有數百萬。
一直以來,老師和
A公司中間簽署的全是勞動用工合同,A公司將業(yè)務費立即付款給老師。正常情況下,A公司應當為老師們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可是因為老師對交納高個人所得稅的強悍抵制和公司針對自身成本費的考慮到,一直以來A公司也沒有開展有關個人所得稅的申請和交納。
風險性和義務:
A公司無法盡到申請勞務公司工作人員個人所得稅的責任,有罰款和稅款滯納金的風險性。
老師們沒有納稅申報,有偷逃稅風險性。
A公司存有客觀事實的連同風險性。
解決方法:
A公司挑選的給予的工作室,其解決方法詳細信息以下:
老師們最先選購了的工作室避稅商品,有著一個歸屬于自身的個人工作室,再根據自身的個人工作室與
A公司簽訂。A公司將承諾的額度根據附加費方式打進老師的個人工作室?guī)糁?,老師最后從個人工作室?guī)糁蟹旨t盈利。
根據這一計劃方案,每個老師應用了我國針對中小企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現行政策,進而確保具體稅賦較低,交納的稅費能在每個老師的心理狀態(tài)預估范疇以內。
與此同時,每個老師也會出現自身的個人所得稅繳稅單,進而將自身的外快逐步推進。
針對
A公司來講,由于更改了買賣方式,因此 不會再必須擔負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責任,還能從老師的個人工作室得到稅票及其增值稅抵扣,在減少了風險性的與此同時,還提升了經濟收益。
對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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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前 |
執(zhí)行后 |
買賣方式 |
公司A立即對老師本人 |
公司A對老師的個人工作室,老師的個人工作室對老師本人 |
公司A風險性 |
B2C,公司A未執(zhí)行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責任;
公司A未繳稅也無稅票,不可在所得稅抵扣老師花費(公司A要擔負25%的所得稅成本費) |
B2B買賣,無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責任,公司A獲得了合理合法稅票,能夠 在所得稅抵扣老師花費 |
老師風險性 |
未交納個人所得稅,歸屬于外快;
偷漏稅個人行為,繳稅 罰款 稅款滯納金 |
交納個人所得稅,有完稅憑證,收益逐步推進;合理合法個人行為,零風險 |
增值稅抵扣 |
無 |
公司A能夠 從老師的個人工作室獲得所得稅專用型發(fā)票抵扣,進而減少公司綜合性稅賦。 |
除培訓師以外,高收益群體如:企業(yè)管理者、管理層、公司股東、靈活就業(yè)人員、高凈值家庭、網絡紅人、演出運動明星、領域權威專家、技術專業(yè)咨詢顧問、室內設計師、刑事辯護律師、私募基金管理員、私募基金經理等。全是能夠 選用個人獨資企業(yè)公司的方法來開展有效避稅,進而大幅度提高拿到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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