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提前準備,什么公司要了解?
2023-03-08 11:40
問題一:公司所得稅預繳申報時能不能享有小微企業(yè)所得稅減免?是否要辦理備案?
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在預繳稅款和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時,根據(jù)填好所得稅申報表的相關介紹,即可享受遞減繳稅現(xiàn)行政策,不用進行專項辦理備案。
難題二:什么公司歸屬于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一)誰是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及別的獲得收入機構為所得稅納稅人(個人獨資、合伙制企業(yè)以外);
2、企業(yè)分為法人企業(yè)和非居民企業(yè):
(1)法人企業(yè):就是指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以及其它獲得收入機構;
(2)非居民企業(yè):就是指按照其他國家(地域)法律法規(guī)創(chuàng)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中國境內,但中國境內開設組織、場所,或是中國境內未開設組織、場地,但是來自我國境內所得的公司;
(二)哪個不歸屬于所得稅納稅人?
1、個人獨資:個人獨資以股民為納稅義務人,對比個人所得的“個體戶的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可用5%~35%的五級累進稅率,測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合伙制企業(yè):合伙制企業(yè)以每一個合作伙伴為納稅義務人,合作經營企業(yè)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作伙伴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繳納稅款,合伙制企業(yè)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用“先分后稅”的基本原則。
3、個體戶:個體戶從事工業(yè)運營的普通合伙人及家庭,按照個人所得的“個體戶的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可用5%~35%的五級累進稅率,測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難題三:什么公司需要開展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
(一)所得稅推行“核定征收”方法繳稅:
企業(yè)分月或是分季預繳稅款所得稅時,理應按照月度或是季度具體銷售毛利預繳稅款,本年度終結年度匯算清繳。
(二)所得稅推行“核準企業(yè)所得稅率”方法繳稅:
經營者應按照確立的企業(yè)所得稅率測算繳稅期內具體應繳納的稅款,開展預繳稅款,本年度終結年度匯算清繳。
(三)所得稅推行“核準應納所得稅額”方法繳稅:
應納所得稅額尚未確定以前,可暫按上一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1/12或1/4預繳稅款;
在應納所得稅額明確之后,扣減當初已預繳稅款的企業(yè)所得稅額,賬戶余額按剩下月份或一季度平均分,為此明確之后各月或各季的應納稅所得額;
經營者本年度完成后,申請額超出核準營業(yè)額或應納稅所得額的,按申請額繳納稅費;
申請額小于核準營業(yè)額或應納稅所得額的,按核準營業(yè)額或應納稅所得額繳納稅費。
通過上述剖析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推行“核準應納所得稅額”方法繳稅的公司,不需要進行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
難題四: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這個時間有什么相關要求?
(一)公司應當在月份或是一季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行政機關申報預繳稅款公司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增值稅。
(二)公司應當在本年度終結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行政機關申報本年度公司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年度匯算清繳,還清應交應退稅額。
(三)公司在本年度正中間停止經營活動,應當在實體經營停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行政機關申請辦理本期公司所得稅匯算清繳。
(四)公司注銷的,理應在申請變更登記前,從總體上清算所得向稅務行政機關申請并按規(guī)定繳納稅款。
難題五:不同種類的企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率有什么差別?
(一)一般企業(yè),所得稅的稅率為25%。
(二)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減征20%的稅率征繳所得稅。
(三)國家需要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yè),減征15%的稅率征繳所得稅。
(四)非居民企業(yè)中國境內未開設組織、場所,以及雖建立組織、場地但所取得的所得的與其說專設組織、場地沒有直接關聯(lián)的,理應從總體上來自我國境內的所得的繳納稅款,稅率為20%。
政策依據(jù):
1、國務院令《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fā)〔2000〕16號)
2、國家財政部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合伙企業(yè)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稅務〔2008〕159號)
3、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做好《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實施)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30號)
難題六:企業(yè)在2016年12月底或是處于籌建期間,未獲得收益,全是支出,要不要開展所得稅所得稅清算申請?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九條要求,公司在年度內不管贏利或是虧本,都應當按照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向稅務行政機關申報預繳稅款公司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本年度公司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和稅務行政機關要求理應提交的別的相關資料。
根據(jù)《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貫徹執(zhí)行所得稅法多個稅款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10〕79號)第七項要求,公司籌備期內不計算為虧本本年度難題,公司自逐漸生產運營的年度,為算起公司損益表的年度。因而,處于籌建期間的公司不用所得稅所得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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