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具體稅前列支的教育投入是否要納稅調整
2022-11-25 16:53
公司未具體稅前列支的教育投入是否要納稅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要求: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辦公廳財政局,稅務主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公司產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那一部分,準許扣減;超出一部分,準許在日后繳稅年度結轉扣減。
可以看下列實例:
假定我單位在今年的按2.5%準許扣減的教育投入為100萬,具體記提100萬余元,稅前列支80萬余元,20萬余元掛應對員工薪酬——教育投入,這20萬余元是否要納稅調整,必要時納稅調增,假定來年一樣準許扣減100萬余元,具體記提100萬余元,具體付款120萬余元。這20萬余元能否納稅調減?
假如貴司2012年度具體本年利潤80萬余元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即100萬余元,2012稅前工資可扣減的職工教育經費為80萬,多計提20萬余元開展納稅調增;2013年具體產生120萬余元超出工資薪金總額2.5%即100萬余元,2013稅前工資可扣減的職工教育經費為100萬,如果超過20萬能夠結轉成本至2014年及以后本年度扣減。如2014年具體本年利潤80萬余元,工資薪金總額2.5%即90萬余元,稅前工資可扣減的職工教育經費為90(80 10)萬余元;剩下10萬塊再次往后面結轉成本。
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預算稅前列支范疇
按規(guī)定,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預算稅前列支主要包括:
(1)入崗和轉崗培訓;
(2)各種崗位適應性學習培訓;
(3)專業(yè)技能培訓、崗位技術等級學習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yè)技術繼續(xù)再教育;
(5)特殊工種學習培訓;
(6)企業(yè)的管理職工外賣培訓的內容經費支出;
(7)員工參與的職業(yè)資格培訓、職業(yè)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采購教學器材與設備;
(9)員工職位通過自學成才獎賞花費;
(10)職工教育培訓期間費用;
(11)相關職工教育的許多支出。
當中第6項員工外賣培訓的內容經費支出,包含異地學習培訓所涉及到的往返差旅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等
公司未具體稅前列支的教育投入是否要納稅調整,根據筆者的舉例說明詳細介紹,想必大家早已懂了公司未具體稅前列支的教育投入是否要納稅調整,如何做納稅調整。,你身邊的財務會計權威專家。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fā)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