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的特征
2022-11-16 17:15
審計抽樣,就是指注冊會計對某種買賣或余額中小于百分百的項目執(zhí)行審計證據,使全部取樣模塊都是有被選擇的好機會。
審計抽樣,就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選用適度的抽樣法從被審核和評估的財務審計整體中提取一定數(shù)量具有代表性樣版進行測試,以樣版核查結論推論整體特點并做出相對應結論的全過程。
1、取樣財務審計有別于詳盡財務審計。詳盡財務審計就是指百分之百地審計對象整體中的所有新項目,并依據審計結論產生審計報告意見。而取樣財務審計是以審計對象整體依據統(tǒng)計分析基本原理選擇一部分樣版開展財務審計,并依據樣版推論整體并發(fā)表審計報告意見。
2、審計抽樣不可以相當于抽樣檢查。抽樣檢查作為一種技術性,可用作審前調查、明確審計重點、獲得審計程序,在使用過程中無嚴格管理。而審計抽樣作為一種審計程序,需應用統(tǒng)計分析基本原理,并嚴苛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抽樣法的需求執(zhí)行。
3、取樣財務審計一般適合于逆查、順查、詢證等審計證據,可用于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但注冊會計師在開展了解、觀查、分析性復核的時候不適合應用審計抽樣。
審計抽樣可以使注冊會計獲得與評價相關所選擇新項目(某一評定)某一特點的審計程序,以產生或有利于產生相關整體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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