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公司的附加費必須繳稅嗎?
2022-11-09 17:16
國外公司的附加費必須繳稅嗎?
境外公司在境外為貴司推銷產品所取得的服務項目所得的,歸屬于來自境外所得的。境外公司在境內也并未組成組織、場地。依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要求:“非居民企業(yè)中國境內未開設組織、場所,以及雖建立組織、場地但所取得的所得的與其說專設組織、場地沒有直接關聯(lián)的,理應從總體上來自我國境內的所得的繳納稅款?!本惩夤舅〉玫母郊淤M無需要繳納稅款。
付款附加費抵扣要求
《國家財政部、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公司服務費及擁金開支抵扣政策的通知》(稅務[2009]29號)第一條要求,公司產生與生產運營相關手續(xù)費及擁金開支,不得超過下列要求測算額度以下的一部分,準許扣減;超出一部分,不可扣減。
2).其他公司:按與具備誠信經營資質中介機構或者個人(沒有買賣雙方以及員工、委托代理人和代表者等)所簽署服務合同或合同書確定的收益數(shù)額的5%測算額度。
第二條要求,公司應當與具備誠信經營資質中介機構公司或者個人簽署代辦公司協(xié)議和合同書,并按照國家相關要求交易手續(xù)費及提成。除授權委托個人代理外,公司以現(xiàn)金等其他轉賬方式付款手續(xù)費及提成禁止在抵扣。公司為發(fā)售權益性證券付給相關證券承銷組織手續(xù)費及提成禁止在抵扣。
第六條要求,企業(yè)需要屬實向有關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給予當初服務費及提成測算分配表和其它相關信息,并依法取得合理合法真正憑據(jù)。
依據(jù)上述要求,貴司向境外公司付款附加費應取得合理合法憑據(jù),此項開支抵扣的上限為合同書明確銷售額5%,貴司收取的超限額一部分附加費不可抵扣。
有關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要求有:《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投資者工程承包作業(yè)檢查勞務征繳流轉稅相關政策對接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14號)“投資者接納地區(qū)公司委托,開展工程建筑、工程項目等特色設計,除設計方案開始之前工作人員來中國開展實地勘察、搜集信息、核實情況外,設計、測算、制圖等服務所有在中國境外開展,設計方案結束后,將工程圖紙交到我國境內公司,對這類情況,可以看作勞務公司在境外給予,對外商從在我國取得的全部設計方案經營收入,不收取增值稅。”
還是建議大家將境外公司或者和境外公司有業(yè)務財務政策都搞清楚,這個不是玩笑話,得學,自然就需要學好,搜集的國外公司的附加費必須繳稅嗎,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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