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租賃員工詳細介紹提成否劃入薪水所得的繳稅
2022-11-02 17:12
問:我單位是增快房產租賃進展,企業(yè)在把租賃業(yè)務承攬給更專業(yè)的汽車租憑公司,與此同時激勵全部人員介紹,給企業(yè)員工同樣也有詳細介紹提成,這一部分是不是劃入薪水所得的繳稅?
答: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guī)定,薪水、薪金所得,指的是本人因就職或是受聘而獲得薪水、薪酬、獎勵金、年尾漲薪、勞動分紅、補貼、補助及與就職或是受聘相關的許多所得的。
另《國家財政部、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本人給予非有形化商品推銷、代理商等服務活動獲得收益征繳增值稅和個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 103號)第一條要求,員工為根本公司提供非有形化商品推銷、代理商等服務活動獲得提成、獎勵業(yè)務費等名目地收益,不管該收益選用哪種記取方法與付款方式,都應記入該員工的本期薪水、薪金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實施細則和其它相關規(guī)定測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jù)上述要求,貴司員工從本公司獲得的講解業(yè)務流程提成,理應劃入員工當月勞務報酬所得測算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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