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金是不是劃入房產原值
2022-09-13 17:00
土地租金是不是劃入房產原值
依據《國家財政部、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08]152號)的相關規(guī)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記稅房產,無論是否記述在會計憑證固資科目中,均應當按照房子售價測算繳納房產稅。房子售價應依據國家相關企業(yè)會計制度要求展開計算。對經營者未按照我國會計準則要求計算并記載,應按規(guī)定給予調節(jié)或重新評定。公司租賃的土地使用權證,歸屬于出租人的財產,不屬承租人公司的財產,因而,承租人公司計稅房地產稅時,土地價值暫時不記入房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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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后出現費用如何記賬
比如:一個企業(yè)租了30年租賃期的一塊地,并在這塊土地租賃上加蓋了房屋,另外還奠定路基和護欄,因而形成了很多費用,那對于這筆費用如何做帳呢,房屋能夠作為固資嗎?土地租賃費用是120000元,可以記在哪些會計分錄下呢?之前這方面地面上的房是拿來做存料倉庫的,那樣,可以轉到產品成本中去嗎?
針對此項相關要求而言,一是在租賃土地上建房子存在的花費與開支能是在建項目,當房子完工之后就可以將這個房子項目建成后費用轉到固資,尤其是在這一房子上產生的地基、圈護欄、工費、人工費用等這筆費用時,那樣就必須得開展會計分錄記錄,能夠記入在建項目會計分錄的借貸方,與此同時,記入存款會計分錄、工費會計分錄、應對員工薪酬會計分錄等有關的會計分錄的借貸方。二是等工程完工之后,就可以將在建項目的各項費用轉到固資會計分錄之中,能夠記入固資中房子的會計分錄的借貸方,同時還可以轉到在建項目會計分錄的借貸方。假如土地是在出租過程中,那樣所形成的土地資源租賃費用就能記入待攤費用和租費等計學科賬號之中,同時還可以按合同期限攤銷費轉到有關的成本里開展成本核算。
之上講的是“土地租金是不是劃入房產原值”的相關介紹,關于這個問題,各地有著不同的要求,除開參照文章內容的建議還應當根據當地稅務行政機關的相關規(guī)定為執(zhí)行依據。如果你也有財務會計層面的一些問題,能夠網上咨詢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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