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2022-08-30 17:03
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從價稅的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從量稅的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復合稅的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實際成交價格是一般貿易項下進口或者出口貨物的買方為購買該項貨物向賣方實際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的價格。
到岸價格包括貨價和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
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經過海關審查未能確定的,海關可以以下列價格為基礎估定完稅價格:
1.從該項進口貨物同一出口國或者地區(qū)購進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2.該項進口貨物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成交價格。
3.該項進口貨物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在國內市場上的批發(fā)價格,減去進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其他稅收和進口后的運輸、儲存、營業(yè)費用及利潤后的價格。
4.海關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
政策依據: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fā)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后申報扣除整理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79號)規(guī)定的"企業(yè)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不得移轉以后年度補扣",是指年度終了,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申報期申報后,發(fā)現的應計未計,應提未提的稅前扣除項目。
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有哪些,計算公式中涉及的成本價、運費以及保險費等等概念,大家如果不是很清楚,需要自己好好查查,這是必須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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