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有哪些內容?
2022-08-16 17:10
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有哪些內容?
境內機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要哪些材料?境內機構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2、營業(yè)執(zhí)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有權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涉外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匯登記證》,或者有關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證明材料(如結匯水單等);
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如何開立?
2、境內機構凡已辦理過基本信息登記手續(xù)或已開立過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如需開立新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xù)。
3、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變更開戶銀行和關閉賬戶的手續(xù),在開戶銀行直接辦理。
4、異地企業(yè)如在京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應先在注冊地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處外匯賬戶管理科辦理基本信息登記手續(xù)。辦理期限:即時辦理。
對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超限額后怎么辦?
1.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余額之和連續(xù)超過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達到90日的,境內機構應按規(guī)定對超限額部分辦理結匯手續(xù)。
2.對于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余額超過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的,主要由其注冊地外匯局應負責通知開戶金融機構按規(guī)定辦理結匯,對于有異地開戶的境內機構,其開戶地外匯局應協(xié)助注冊地外匯局督辦。
3.開戶金融機構須在90日期滿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該境內機構并為境內機構辦理超限額部分外匯資金結匯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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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還要了解這些資料的用處,本文介紹結束,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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