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的考點包含哪些?
2022-08-15 17:10
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中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于“直接稅”的范疇。
一、納稅人
在我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的車輛的單位和個人。購置: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其他(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為。
二、征收范圍
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三、應納稅額計算
(一)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價外費用是指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基金、集資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xù)費、包裝費、儲存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保管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二)計稅依據為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同增值稅)
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機動車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注意
(1)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2)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最低計稅價格。
四、稅收優(yōu)惠
(一)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
1.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
4.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電汽車。
5.新能源汽車。
(二)稅收減免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
五、征收管理
(一)一次課征
1.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征收制度,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2.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納稅地點
1.納稅人購置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車輛購置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四)納稅期限:自購買、進口、取得之日起60日內。
(五)準予申請退稅的情形
1.車輛退回生產企業(yè)或經銷商。
2.符合免稅條件但已征稅。
3.其他。
注意
車輛退回的,自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納稅款年限,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不滿1年的全額退稅。
(六)納稅環(huán)節(jié)
1.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2.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沒有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
3.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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