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院校 酒店餐廳”資產運營方式設計思考
2022-08-10 16:55
伴隨著世界各國學術論壇的日益經常,諸多民辦院校引入大中型學術論壇交流會走入高等院校,與芊芊學子交流溝通寶貴經驗。應對高頻率招待專家團的公關工作壓力,一部分民辦院校挑選增添酒店餐廳財產專用于對外開放招待,那樣對于這類特殊資產運營方式該如何搭建?小編為大家探討一下普遍方式的設計理念。
在開始構建方式以前,我們應該確立針對這一類特殊資產的運營方向難題,比較常見的關鍵運營方向有如下2個:
1.將來經營總體稅收負擔的最優(yōu)控制
2.未來酒店特色化的打造出
針對后面酒店餐廳資產運營方式的明確,在很大程度上在于高管對于該資產的運營方向的明確。
下面,我們就來梳理一下普遍經營模式具體的構建構思。
一、民辦院校擁有土地資源一般為教育用地,將酒店賓館財產隸屬土地資源獨立切分,改變土地性質為商服用地后獨立經營。
該模式是將酒店賓館財產隸屬土地資源獨立切分,改變土地性質為商服用地后獨立經營。
立在經營管理角度來看,酒店餐廳財產持有人具有肯定的運營管理權,但會面臨土地資源轉性,補繳土地出讓,并且必須走程序化交易土地評估及掛牌出讓步驟,人為因素可提升空間小。
如果把建成后的酒店資產出售給獨立成立的酒店公司,又會面臨必須繳納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及其所得稅,且以上稅收暫時沒有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享受。
二、民辦院校做為酒店餐廳立即舉行人,將增添的酒店財產被命名為“國際交流中心”或是“專家樓”,用以中后期學術論壇招待及其對外開放酒店經營服務項目。
高等學校一般分成公辦和民辦二種方式,而民辦高校一般是非營利機構,須經教育部及其民政部門審批后獲得教育資質即可辦校招收。
該模式中將校園做為酒店餐廳立即舉行人,酒店餐廳財產及其該財產隸屬土地資源均屬于院校擁有,可自行明確對里或是對外開放運營。中后期在成本核算方面,將對里給予學術論壇接待服務和對外開放給予酒店經營服務項目分離獨立法人,在其中:
對里給予學術論壇接待服務可以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對外開放給予酒店經營服務項目需依照“現代服務業(yè)”繳納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等。
該操作模式能將酒店餐廳資產運營獲得收益進行合理分拆,合規(guī)管理調節(jié)稅負水平。
三、民辦院校創(chuàng)立產業(yè)鏈企業(yè)集團,由其擁有酒店餐廳資產和土地資源,并把以上資產租賃給獨立成立的酒店管理公司開展經營管理。
該方式的造成是順應潮流大環(huán)境下,我國激勵高等院校大力推廣產業(yè)的規(guī)定,因而,創(chuàng)立產業(yè)集團擁有酒店餐廳財產及其土地資源。充分考慮有關風險性的分割,根據資產租賃至獨立創(chuàng)立酒店管理公司開展經營管理,運用酒店管理公司專業(yè)優(yōu)勢經營該財產。
倘若選用租賃方式經營,依照稅法規(guī)定必須繳納增值稅、所得稅,與此同時會另外造成房地產稅的納稅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規(guī)定:
“房產租賃的,以房地產租金收入為房地產稅的應納稅額。
……
按照房地產租金收入測算繳納的,征收率為12%。”
最終,尤其提醒一下,以上三種方式構建構思僅作參考,實際落地式時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調節(jié)方式構思開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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