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怎么計算
2022-07-20 17:33
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怎么計算
依照下列計算公式:
容許退回的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進行組成占比×60%
1.測算進行組成占比
進行組成百分比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nèi)已抵稅的所得稅專票(含稅控盤機動車輛市場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金完稅證明標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時期所有已抵扣進項稅的比例.
舉例說明:假定該公司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抵稅的所得稅專票(含稅控盤機動車輛市場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金完稅證明標明的增值稅額為721.17萬余元,同時期所有已抵扣進項稅為801.30萬余元,則退回占比=721.17/801.30=90%.(簡單解釋便是具體獲得增值稅專票的這一部分占所有本期已抵扣進項稅的占比,便是具體獲得增值稅專票的這一部分才可以退回,由于現(xiàn)在沒有增值稅專票的也可以抵稅了)
2.測算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2019年9月期終進項稅額轉出57萬余元-2019年3月期終進項稅額轉出10萬余元=47萬余元.
3.該公司容許退回的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47×90%×60%=25.38萬余元.
獲得退回的進項稅額轉出后理應如何開始解決?
該公司獲得退回的進項稅額轉出后,應相對應核減本期進項稅額轉出.
參照《國家財政部 我國稅務質(zhì)監(jiān)總局有關退回集成電路芯片公司采購設備所得稅期終進項稅額轉出的通告》(稅務〔2011〕107號)第三條第二項要求,公司接到退稅額項的本月,應先退稅款從增值稅進項稅額轉站出.
接到退回的期終留抵時,賬務處理:
借:存款
貸:應交稅金--銷項稅(進項稅轉出)
如果以虛提高項、虛假申報或別的出軌方式,騙領留抵退稅款的,由稅務行政機關追討其騙領的退稅額,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解決.
關于增加量進項稅額轉出怎么計算的方式,大家都清楚了嗎,其實不是很難便是提升的稅款,這個月并沒有抵稅完的,那么就留在這個月,自然大家還可以申請辦理進項稅額轉出退回,關于這個具體內(nèi)容,請大家資詢本網(wǎng)站教師,我們繼續(xù)為大伙兒送進最健全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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