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確實是個人所得稅法小機靈鬼……
2022-06-13 17:55
一樣是企業(yè)所得稅法,為什么你企業(yè)所得稅法可以把握的如此出色?
1、那樣行得通嗎?
被問一個問題:
承諾企業(yè)擔負個人所得稅,年里各期申請時均不填寫專項附加扣減,第二年匯繳期內(nèi)再次填寫專項附加扣減,可以取得出口退稅嗎?
我禁不住?
一樣打職工,一樣薅企業(yè)羊毛絨,
也就有時候用臺式電腦挖挖幣,為什么你企業(yè)所得稅法可以把握的如此出色?
2、舉例說明如下所示:
別人某年一共發(fā)放工資28萬余元,扣減6萬基本上花費,2萬專項扣除,
依照20萬交稅,
20萬×20%-16920=23080
第二年匯繳,六項扣減-具體五項,扣個3-5萬問題不大,依照4萬舉例說明,
16萬×20%-16920=10580元
出口退稅8000塊。
在操作過程中,考慮到最大累進法45%征收率,
最大可以取得5-6萬的45%約2.7萬余元出口退稅。
3、可以取得出口退稅,可是...
個人所得稅操作實務實際操作,專項附加扣減有二種申請方法
一種是本人根據(jù)個稅app填寫,平常不填,年尾匯繳再填;
此外一種是代繳企業(yè)根據(jù)個人所得稅pc端團體代繳時填寫,
企業(yè)填寫的情況下沒報,匯繳再報,
假如企業(yè)財務會計稍有粗心大意,這波羊毛絨就被那樣薅掉了,
可是,如此已經(jīng)產(chǎn)生對公司的詐騙,所得的附加權益應退還企業(yè),
假如金額較大,很有可能涉嫌詐騙罪~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行騙公與私財產(chǎn),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內(nèi)刑期、拘留或管控,處以或單罰款?!?/p>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行騙公與私財產(chǎn)使用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金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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