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的常用四大檢測點
2022-06-13 17:07
實例:
金稅三期發(fā)布不久,山東省青島市國稅地稅在核對財務報表全過程中,發(fā)覺青島市某某公司“在建項目”賬戶余額9803.87萬余元,并且長期性倒帳已達三年之久,經審查早就做到預訂可應用情況,可是并未轉資,減少了房地產稅的記提數(shù)量,給我國導致了很多房地產稅的漏繳少繳!最終規(guī)定該公司補繳了三年的房地產稅240多萬元,及其處罰與稅款滯納金。
一、應稅房產原值是不是詳細
1、公司全部應稅房地產是不是按照規(guī)定開展了稅務稽查備案和稅務申報;
2、具有房子作用的地下工程,包含與地面上房子相接的地下工程及其徹底建在路面之下的工程建筑、地底人防工程設備等,是不是按照相關要求申請交納房地產稅;
3、無租應用房產管理單位、免稅政策企業(yè)及繳稅企業(yè)的商品房的,應用人是不是代交納房地產稅。(稅務2009.128號)
二、計稅基礎是不是精確
1、房子的附設設施和配套設施,如給水排水、供暖、消防安全、家用中央空調、電氣設備及智能化系統(tǒng)房屋機器設備等,是不是記入房產原值,計稅房地產稅;
2、房子裝修、裝修花費劃入房產量計提折舊的,是不是按照規(guī)定一并測算交納房地產稅;
3、與地面上房子相接的地下工程,是不是與地面上房子視作一個總體依照地面上建筑物測算交納房地產稅。
4、房子維修的,是不是在維修竣工次月起按新調節(jié)的房地產使用價值測算交納稅房地產稅。
5、公司所有或一部分房產出租的,從價計稅與從租計征房地產的計稅基礎區(qū)劃是不是有效、精確;
6、公司改組改革后,是不是按調節(jié)后進賬的房產原值測算交納房地產稅。
7、獲得土地資源和開發(fā)設計土地資源的成本費,是不是已按稅務[2010]121號資料的要求劃入房產原值并申請辦理變動應稅資產備案。
三、繳稅責任產生時長是不是精確
1、新創(chuàng)建、改建、拆建的房子,是不是從完工工程驗收的次月或應用的次月起交納房地產稅;
2、購買商住樓,是不是自房子具體投入使用之次月或房產不動產屬備案行政機關審簽房子所有權資格證書之次月起計稅房地產稅;
3、租賃、外借房地產,是不是自交貨租賃、外借房地產之次月起按房租收益測算交納房地產稅,出具房產租賃專票;租賃、外借到期,是不是立即再次按房產原值測算交納房地產稅。
四、計提折舊的房地產是不是按照規(guī)定申請辦理相關辦理手續(xù)
1、計提折舊房地產的租賃方相關信息內容、租用總面積、租賃房地產使用價值、合同期限、房租總金額、租金等數(shù)據(jù)是不是已報稅務行政機關報備。
2、付款房租時,是不是按照規(guī)定獲得租賃方出具的專票
3、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具體管理員是不是已經繳稅;
4、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具體管理員未繳稅的,無租應用的機構是不是已委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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