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guī)模納稅人變動納稅期限后什么時候起效
2021-10-18 16:49
小規(guī)模納稅人變動納稅期限為即辦事宜,辦稅大廳接到經(jīng)營者申請辦理后及時受理。
“月改季”情況。小規(guī)模納稅人挑選將按月申請變動為按季申請的,假如辦理時間為該季度的第一個月,則按季申請自該季度起起效;假如辦理時間為該季度第2個月或第三個月,則按季申請自下平均資產(chǎn)總額起起效,該季度再次推行按月申請。
“季改月”情況。小規(guī)模納稅人挑選將按季申請變動為按月申請的,假如辦理時間為該季度的第一個月,則按月申請始行月起起效;假如辦理時間為該季度第2個月或第三個月,則按月申請自下平均資產(chǎn)總額起起效,該季度再次推行按季申請。
以2019年一季度為例子:
【例1】原推行“按月申請”的經(jīng)營者,在2019年1月申請辦理變動為“按季申請”,實際操作如下所示:
1.稅(費)種評定:將原“按月申請”的稅收“評定有效期限止”改動為2018年12月31日,并增加“評定有效期限起”為2019年1月2日的“按季申請”稅收評定信息內(nèi)容。
2.申請限期: 經(jīng)營者應(yīng)在2019年4月征期限內(nèi)申請“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3月31日”隸屬期的所得稅。
【例2】原推行“按月申請”的經(jīng)營者,在2019年2月或3月申請辦理變動為“按季申請”,實際操作如下所示:
1.稅(費)種評定:將原“按月申請”的稅收“評定有效期限止”改動為2019年3月31日,并增加“評定有效期限起”為2019年4月2日的“按季申請”稅收評定信息內(nèi)容。
2.申請限期:經(jīng)營者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屬期所得稅仍推行“按月申請” ,并將在2019年4月屬期起推行“按季申請”。
【例3】原推行“按季申請”的經(jīng)營者,在2019年1月申請辦理變動為“按月申請”,實際操作如下所示:
1.稅(費)種評定:將原“按季申請”的稅收“評定有效期限止”改動為2018年12月31日,并增加“評定有效期限起”為2019年1月2日的“按月申請”稅收評定信息內(nèi)容。
2.申請限期:經(jīng)營者在2019年2月征期限內(nèi)申請“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 1月31日”屬期所得稅。
【例4】原推行“按季申請”的經(jīng)營者,在2019年2月或3月申請辦理變動為“按月申請”,實際操作如下所示:
1.稅(費)種評定:將原“按季申請”的稅收“評定有效期限止”改動為2019年3月31日,并增加“評定有效期限起”為2019年4月2日的“按月申請”稅收評定信息內(nèi)容。
2.申請限期:經(jīng)營者在2019年4月征期限內(nèi)申請“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 3月31日”屬期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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