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在所得稅申報中發(fā)覺《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做好(我國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稅款所得稅申報表)等表格的通告》(國稅發(fā)[2008]411號)列出新申報單取消了其他應付款虧損彌補這一欄,那麼是不是代表著...
???稅收法律要求,將繳稅本年度的收入總額減掉不征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各種扣去后,其結果有可能低于零,這低于零的金額即是虧算。填補上年虧本是公司所得稅計算的重要一環(huán),經營者應留意下列一些層面。???...
?????稅前彌補虧損中常說的“虧本”,在民法上,指的并非公司財務報告中體現的虧算,只是公司財務報告中的虧算經稅務行政機關按企業(yè)所得稅法要求核查調節(jié)后的額度。假如一個公司不僅有應納稅額新項目,又有免...
一、應用領域 此表適用推行查賬征收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填寫。 二、填寫根據及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以及條例全文、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要求,填寫本繳稅本年度及本繳稅本年度前5年度...
資詢現象:你好!我局是外國投資公司,98年-2003年均為虧本,04年逐漸盈利,因為拆換會計在04年度所得稅清算時只補了03年度的虧本,03年度以前的虧本均未填補,我想問一下如今公司自主發(fā)覺多交納稅額是不是能...
稅務總局〔2018〕76號和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公示2018年第45號要求,高新科技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yè)中小型企業(yè)虧本結轉成本填補期限由5年增加到十年,那麼除開此項所得稅彌補虧損的新轉變外,2019年年度匯算清繳時所得稅...
又到一年一度的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情況下了,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彌補虧損有兩個優(yōu)先選擇標準,您了解嗎?“與此同時期滿虧本先產生的先填補”標準針對公司填補上年損失的標準,大伙兒十分了解的是“先期滿虧本...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要求,企業(yè)納稅本年度產生的虧本,準許向之后本年度結轉成本,用之后本年度的所得的填補,但結轉成本期限最多不能超出五年。《國家財政部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增加高新科技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yè)...
問:我企業(yè)2003年完成純利潤13萬余元,2003年本年度繳納企業(yè)所得稅4.6萬余元,2004年獲得2003年免繳企業(yè)所得稅文檔,應在2004年退還但未退還,稅務局回應可在之后本年度抵交。2004年我公司虧本16萬余元,未繳...
難題:公司上一繳稅本年度發(fā)生了虧本,在2021年分月或分季預繳稅款所得稅時,能不能用月份或一季度的預繳稅款期盈利立即填補其他應付款的虧本?假如無法在以分季的盈利立即填補上本年度的虧本,公司應在什么時...
A106000企業(yè)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2019年版)行次項目年度當年境內所得額分立轉出的虧損額合并、分立轉入的虧損額彌補虧損企業(yè)類型當年虧損額當年待彌補的虧損額用本年度所得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當年可結轉以...
???1.稅前彌補虧損的應用領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的要求,推行單獨經濟評價,并按照規(guī)定向稅務行政機關申報企業(yè)所得稅所得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材料的經營者產生的...
企業(yè)不僅經營壓力大,納稅壓力也大,企業(yè)還可以直接享受稅前扣除合理避稅,這是國家給企業(yè)的福利。雖然企業(yè)需要依法納稅,但企業(yè)也可以直接使用一些正確的方法合理避稅。如果企業(yè)不知道如何合理進行,可以直接查看...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問題的補充通知陜地稅函[2006]124號2006-7-10各設區(qū)市、楊凌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各直屬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的管理,及時掌握企業(yè)稅前...
公司所得稅申報如何彌補虧損?稅收法律要求,經營者產生本年度虧本的,可以用下一繳稅本年度的所得的填補;下一繳稅本年度的所得的不夠補救的,能夠逐漸持續(xù)填補,可是持續(xù)填補期最多不能超出五年.假如外資公司享有按時...
資詢難題:我想問一下公司2006年創(chuàng)立,2006年虧本,2007年贏利,2007年稅務中介服務開展審核時調增了2006年的應繳稅收入額.那麼公司2007年彌補虧損時是依照2006年度所得稅本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上“稅前彌補虧損...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管理辦法》的通知陜地稅發(fā)[2006]73號2006-6-13各設區(qū)市、楊凌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yè)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全文廢止]國稅發(fā)[1997]189號1997-12-16 提示——依據國家稅務總局令2010年第23號稅務部門現行有效、失效、廢止規(guī)章目錄,本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