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企業(yè)所得稅如何交納
2021-12-29 16:06
個體戶必須繳稅:
1、按主營業(yè)務收入的5%交納增值稅;
2、城建稅按交納的增值稅的7%交納;
3、教育附加費按交納的增值稅的3%交納;
4、地區(qū)教育附加費按交納的增值稅的1%交納;
5、按個體戶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推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假如月收益在5000元下列的,是增值稅免稅或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也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率: 一、薪水、薪酬所得的,可用超額累進稅率,征收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后)。 二、個體戶的生產制造、經營所得和對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可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征收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所得額減免百分之三十。 四、工資薪金所得,可用比例稅率,征收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工資薪金所得一次收益畸高的,可以推行加持征繳,具體措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貸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資產出租所得的,資產出讓所得的,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可用比例稅率,征收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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