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申請辦理免車輛購置稅車輛,哪一種情況應再次申請
2022-10-20 17:05
早已申請辦理免車輛購置稅車輛,哪一種情況應再次申請
依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令第33號)第六條要求,免稅政策車子因出讓、改變用途等因素,其免稅條件消失,經營者需在免稅條件消退之日起60日內到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再次納稅申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十五條要求,免稅政策、降稅車子因出讓、改變用途等因素不會再歸屬于免稅政策、降稅區(qū)域范圍,理應在申請汽車過戶手續(xù)前或是申請辦理變動車輛注冊登記注冊流程前交納汽車購置稅。
免稅汽車購置稅政策優(yōu)惠
汽車購置稅納稅人就是指地區(qū)購買應納稅額車子單位和個人。在其中購買就是指選購應用個人行為、進口的應用個人行為、贈送應用個人行為、自產自用個人行為、得獎應用個人行為以及以競拍、抵賬、走私貨、罰沒款等方式取得并用的舉動,這種行為都是屬于汽車購置稅的應稅行為。
汽車購置稅納稅人一般是指:所指企業(yè),包含國企、集體所有制、民營企業(yè)、股份制公司、外資企業(yè)、國外企業(yè)及其其他公司,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國家行政機關、軍隊及其其他部門。所指本人,包含個體戶及其它本人,包括了中國人又包含國外中國公民。
政策和重要依據:對符合條件的車子免稅汽車購置稅。
現行政策應用領域和條件:
①外國駐華使館、使領館和國際經濟組織駐華機構以及外交官自用的車子;
②中國解放軍與人民軍隊納入部隊武器訂購方案車輛;
③防洪和森林防火單位購置的由特定廠家生產特定型號用以指引、查驗、生產調度、防洪(警)、聯系的特種車輛;
④已納入免稅政策車子畫冊的具有定位裝置非車輛運輸;
⑤農用三輪車,柴油機,輸出功率不得超過7.4kw、載貨量不得超過500kg、最高時速不得超過40km/h的三個車轱轆的機動車輛;
⑥歸國提供服務的在外面留學生(含中國香港、港澳地區(qū))選購的1輛國內汽車;
⑦赴華居住權威專家進口的自購1輛汽車。
早已申請辦理免車輛購置稅車輛,哪一種情況應再次申請?免稅政策車子因出讓、改變用途等因素,其免稅條件消失,經營者需在免稅條件消退之日起60日內到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再次納稅申報。倘若諸位對我答的具體內容你有什么想法的,雖然來問我們自己的答疑老師,我們將要第一時間為大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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