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新創(chuàng)建員工食堂所取得的增值發(fā)票能抵扣進項稅?
2022-10-19 17:09
2016年5月1日之后,一般納稅人新創(chuàng)建員工食堂,所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能不能抵扣進項稅?
回應:2016年5月1日之后,一般納稅人新建設員工食堂專門用于團體福利的,不可抵扣進項稅。并不是專門用于團體福利的,例如與此同時對外開放運營的,所取得的進項稅能夠按規(guī)定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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