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使用廠房房地產稅由誰交納?
2022-09-14 16:57
無償使用廠房房地產稅由誰交納?
例:甲企業(yè)將自有的一部分工業(yè)廠房免費發(fā)放給該企業(yè)老總兄弟的乙公司采用。該房產原值550萬余元,房地產稅按原值的30%扣減;土地使用總面積3000㎡,本地土地稅稅款每平米5元。該廠房房地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由哪一家公司交納?
《國家財政部、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09〕128號)第一條要求,無租應用其他部門的房產應納稅額個人和單位,按照房地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我國稅務局有關檢發(fā)〈關于土地稅多個實際問題的解釋和細則政策法規(guī)〉工作的通知》(國稅局地〔1988〕15號)第四條確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由具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交納。有著土地使用權證納稅人沒有在土地資源所在地,由代管人或實際應用人繳稅;土地使用權證不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應用人繳稅;土地使用權證共有的,由一共有多方各自繳稅。
依據(jù)上述要求,該房產歸屬于無租應用,房地產稅應當由維保單位即乙公司按照房地產余值代交社保房地產稅,應交房地產稅=550×(1-30%)×1.2%=4.62(萬余元)。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應當由有著土地使用權證的公司即甲企業(yè)交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3000×5=15000(元)。假如甲企業(yè)沒有在土地資源所在城市,則是由實際應用人繳稅。
無償使用的房子怎樣繳納房產稅?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要求,針對個人財產非營業(yè)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對個人免費將房地產發(fā)放給公司應用,不同時符合免稅政策要求,應按照買房原值扣減30%后余值做為計稅基礎,繳納房產稅。
繳稅個人和單位無租應用免稅政策企業(yè)及其它納稅單位房產、房子的實際應用人為因素納稅主體。因而,商住樓應當由用以生產運營之月起,算起繳納房地產稅。具體做法是,根據(jù)我國相關規(guī)定,將房產原值一次扣減30%后余值,再乘于1.2%的房稅稅額計算公式全年度應繳房地產稅。再點各市區(qū)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分期付款(月份、一季度、大半年)交納。
對于無償使用廠房房地產稅由誰交納的這一問題,文章已做出詳盡的解釋,依據(jù)稅收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無租應用其他部門的房產應納稅額個人和單位,應當按照房地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但是現(xiàn)在你清晰該房地產稅應當誰來支付了嗎,獲得更多的會計新聞資訊歡迎關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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