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到款沒付如何處理?
2022-09-13 16:58
稅票到款沒付如何處理?
答:能夠按下面幾種情況開展賬務解決:
貨已經到了,預付款,暫估價進賬 借:原料(或庫存產品) 貸:應付款
稅票已經到了,款未付款狀況 (1)沖回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借:原料(或庫存產品) 紅色字體 貸:應付款 紅色字體 (2)按稅票額度進賬 借:原料(或庫存產品) 借:應交稅費--企業(yè)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款 (3)支付貨款時 借:應付款 貸:存款(或現錢)
3、稅票已經到了,款已付款的現象 (1)沖回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借:原料(或庫存產品) 紅色字體 貸:應付款 紅色字體 (2)按稅票額度進賬 借:原料(或庫存產品) 借:應交稅費--企業(yè)增值稅(進項稅) 貸:存款 注:假如是一般納稅人,上邊會計分錄里的“應交稅費--企業(yè)增值稅(進項稅)”學科不能做。
應付款是公司(金融業(yè))應付款但還沒有付款手續(xù)費和返傭。是會計分錄的一種,用于計算公司因采購材料、產品和接納勞務公司供貨等生產經營應收取的賬款。
發(fā)送的發(fā)票名稱和收款單位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依據國稅發(fā)〔1997〕134號,下稱134號文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管購料方(受票方)與銷貨方是不是展開了具體買賣交易,增值稅發(fā)票所注明的總數,額度和實際買賣是否相符,購料方位稅務行政機關申請辦理抵扣進項稅額款或是進出口退稅的,并對都應按逃稅或是騙取出口退稅解決。
購料方所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所注明的銷貨方名字,圖章與其說開展具體的交易銷貨方不一致的,即134號文件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購料方從供貨方獲得第三方出具的專用型增值稅發(fā)票’的現象”之規(guī)定,均依照逃稅解決。
稅票到款沒付如何處理?不一樣情況的會計分錄撰寫都是不一樣的,前文小編給大家說了稅票到款沒付的現象,假如你還有其他情況需要幫助就讓學館的教師再次給你線上做答,方式就是進入首頁懸窗鍵入難題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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