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機動車輛銷售清單該如何處理
2022-08-30 16:55
遺失機動車輛銷售清單該如何處理
補開。
由于司機申請交納汽車購置稅的時候需要申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納稅申報聯),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的時候需要申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登記注冊聯),因而,當顧客遺失機動車輛銷售清單后,可采用再次補開機動車輛銷售清單的辦法處理。主要流程為:
(1)遺失機動車輛銷售清單的用戶到機動車輛銷售單位獲得市場銷售統一發(fā)票存根聯復印(蓋上銷售單位財務專用章或財務章);
(2)到機動車輛銷貨方所在城市負責人稅務行政機關蓋公章確定并備案登記;
(3)由機動車輛銷售單位再次出具和原銷售清單存根具體內容一致的機動車輛銷售清單。顧客憑再次出具的機動車輛銷售清單辦理手續(xù)。
機動車輛銷售清單應用領域
《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應用新版本機動車輛市場銷售統一發(fā)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479號〕要求:“凡擔任機動車輛零售業(yè)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輛(不包含市場銷售舊機動車)繳納賬款時,務必出具稅務行政機關統一印刷的新版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下稱《機動車發(fā)票》),并且在抵扣聯蓋上財務章或財務專用章,抵扣聯和納稅申報聯不可蓋上圖章?!?/p>
《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有關〈機動車輛市場銷售統一發(fā)票〉登記注冊聯蓋上開稅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813號)要求:“從2006年10月1日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登記注冊聯一律蓋上開稅票單位印章?!?/p>
遺失機動車輛銷售清單該如何處理?一旦市場銷售發(fā)票遺失對財務而言會很麻煩,還會增加很多額外工作中,提議財務會計最好可以清晰遺失銷售清單的危害性。碰見了市場銷售發(fā)票遺失卻不知道用什么辦法處理,能夠來找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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