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費免減月銷售總額價稅合計或是未稅?
2022-07-04 19:04
教育附加費免減月銷售總額價稅合計或是未稅?
答:沒有。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基礎是未稅的銷售總額。
依據(jù)《國家財政部 我國稅務質(zhì)監(jiān)總局有關擴張相關政府性基金免稅范疇的通告》(稅務[2016]12號)第一項要求:將免稅教育附加費、地區(qū)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疇,由目前按月繳稅的月銷售總額或銷售額不得超過3萬(按一季度繳稅的月度銷售總額或銷售額不得超過9萬余元)的交納扣繳義務人,擴張到按月繳稅的月銷售總額或銷售額不得超過10萬余元(按一季度繳稅的月度銷售總額或銷售額不得超過30萬)的交納扣繳義務人。
教育附加費是對交納增值稅、所得稅、所得稅的個人和單位征繳的一種雜費。 作用是發(fā)展趨勢地區(qū)性基礎教育,增加地區(qū)教育投入的自有資金。
教育附加費的增值稅率為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率:依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教育費附加征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的精神實質(zhì),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率為“三稅”稅款的3%。
上面便是小編我為我們詳細介紹的教育附加費免減月銷售總額價稅合計或是未稅,我相信各位看完早已知道,如果還有不懂得或是想要知道更多的是財務基礎知識,請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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