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并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就職受聘企業(yè)獲得補助是不是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
2022-05-30 18:07
問:本人因并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就職受聘企業(yè)獲得補助是不是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
回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薪水、薪酬所得的,就是指本人因就職或是受聘而獲得的薪水、薪酬、獎勵金、年尾漲薪、工作年底分紅、補貼、補助和與就職或是受聘相關的其它所得的。因而,本人因并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就職受聘企業(yè)獲得補助理應合拼到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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