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票勞務費發(fā)票預繳稅款個人所得稅,沒有所得稅,且可扣額外!
2021-11-11 17:17
難題:你好,企業(yè)付款我10000元業(yè)務費,我要去稅務行政機關代開票增值發(fā)票,付款了所得稅291元,附加稅及額外17.5元,我的所得的僅9691.5元,我想問一下付款企業(yè)按《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就公布<個人所得稅繳納申請管理條例(實施)>的公示》(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公示2018年第61號)要求預扣預繳稅款個人所得稅,是依照10000元為數量(10000×(1-20%)×20%),或是依照9691.5元為數量(9691.5×(1-20%)×20%)?
回應: 你好,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新項目計稅基礎為沒有所得稅收益。
詢問:你好,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新項目計稅基礎含沒有交納的附加稅及額外?也不屬于個人所得稅?
回應:你好, 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新項目計稅基礎為沒有所得稅收益。測算個人所得稅時,已交納的所得稅附繳稅費,能夠從來不含所得稅收益中扣減后,再扣減花費。
確立了: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新項目計稅基礎為沒有所得稅收益。測算個人所得稅時,已交納的所得稅附繳稅費,能夠從來不含所得稅收益中扣減后,再扣減花費。
則:付款企業(yè)理應依照下列公式計算預扣預繳稅款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稅金:(10000-291所得稅-17.5額外)×(1-20%)×20%=1550.64元。
特別提示:居民個人申請辦理本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理應依規(guī)測算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總收入額,劃入本年度綜合所得測算應繳稅金,也不是含所得稅收益且扣減已交納的所得稅附繳稅費。
填補:我國稅務質監(jiān)總局公示2018年第61號要求
義務人向居民個人付款工資薪金所得的,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得的時,理應依照下列方式按次或是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獲得收益扣減花費后的賬戶余額為總收入額;在其中,稿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征百分之七十測算。
扣減花費: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得的每一次盈利不超過四千元的,扣減花費按八百元測算;每一次收益四千元之上的,扣減花費按收益的百分之二十測算。
應繳稅收入額: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得的,以每一次應納稅額為預扣預繳稅款應繳稅收入額,測算應預扣預繳稅款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可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得的可用百分之二十的占比預扣率。
居民個人申請辦理本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理應依規(guī)測算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稿酬所得,開發(fā)權服務費所得的的總收入額,劃入本年度綜合所得測算應繳稅金,稅金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可用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所得的預扣預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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